[買房賣房] 買地虧大!BC經紀隱瞞這信息遭罰
(加西網綜合) BC省金融服務監管機構近日對一名前溫哥華島房地產經紀處以 66,500 加元罰款,原因是她在 2018 年促成一宗 30 萬加元的房產交易時,未如實披露該物業被列為具有考古價值。
這名經紀目前已退休。根據雙方同意的事實陳述,這名經紀當時受賣方指示,不得向買家透露該地塊位於考古遺址之上。
根據BC省《遺產保護法》,任何受保護的遺址若要進行重大改動,必須取得省考古部門或相關部長簽發的許可。

買家購入後才知無法開發 損失約 11 萬
監管機構的決定指出,買家在購入物業後開始清理樹木與灌木時,才被告知該地塊受法律保護,無法按原計劃開發。最終,買家只能以 20 萬加元轉售該物業,連同相關費用共損失約 11 萬加元。

賣方堅持無需披露 經紀稱其“好爭辯、難相處”
根據CBC的報道,文件顯示,這名經紀在此前的掛牌過程中曾口頭告知潛在買家該地塊具考古意義,但賣方始終堅持無需披露。她形容賣方“非常好爭辯,也很難相處”。
在最終成交的交易中,賣方告訴她買家是熟悉當地開發規則的“成熟開發商”,因此無需特別說明。被處罰地經紀當時認為這一說法“合理”。
然而監管機構指出,即便經紀相信買家知情,她仍有法律義務披露相關信息。
決定寫道:“唯一合理的結論是,經紀與其客戶擔心披露信息會影響交易,因此選擇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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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經紀目前已退休。根據雙方同意的事實陳述,這名經紀當時受賣方指示,不得向買家透露該地塊位於考古遺址之上。
根據BC省《遺產保護法》,任何受保護的遺址若要進行重大改動,必須取得省考古部門或相關部長簽發的許可。

買家購入後才知無法開發 損失約 11 萬
監管機構的決定指出,買家在購入物業後開始清理樹木與灌木時,才被告知該地塊受法律保護,無法按原計劃開發。最終,買家只能以 20 萬加元轉售該物業,連同相關費用共損失約 11 萬加元。

賣方堅持無需披露 經紀稱其“好爭辯、難相處”
根據CBC的報道,文件顯示,這名經紀在此前的掛牌過程中曾口頭告知潛在買家該地塊具考古意義,但賣方始終堅持無需披露。她形容賣方“非常好爭辯,也很難相處”。
在最終成交的交易中,賣方告訴她買家是熟悉當地開發規則的“成熟開發商”,因此無需特別說明。被處罰地經紀當時認為這一說法“合理”。
然而監管機構指出,即便經紀相信買家知情,她仍有法律義務披露相關信息。
決定寫道:“唯一合理的結論是,經紀與其客戶擔心披露信息會影響交易,因此選擇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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